全省广大公务员同志们:
血液,是生命之源,是临床医疗不可替代的特殊药物。近年来,虽然全省年采血量每年以15%以上的速度递增,但无偿献血的招募压力仍然存在,季节性和结构性血液紧缺问题,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。
无偿献血,不仅是为了保障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,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,而且还是一种“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”的社会互助共济行为。无偿献血者出于救死扶伤的崇高目的去献血,是一种无私的奉献,是人道主义精神的充分显现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程度,是一个国家、一个地区、一个人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。
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,在群众中有极强的示范影响作用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提倡18—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,鼓励国家工作人员、现役军人和高校大学生率先献血,为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作表率。 >>>>>详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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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无偿献血活动
2009年8月10日上午08:15,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无偿献血活动,为海南人民用血增添了一道新的保障。省第一中级法院每年都组织无偿献血,这似乎已经形成了惯例,在我们的工作人员到达那里的时候,就有同志们说:“还以为你们今年都不来了呢!”本次共有37人参与献血,献血总量达到11600 ml。 快乐献血 献血光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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